中交二航局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PHC管桩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二航局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二航局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1.2 采购方案编号:03-WZXJ-20251020-28
1.3 采购人:中交二航局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商务管理部。
1.5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量的工程款 。
1.6 采购项目概况: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地处南通市西郊天生港镇,位于长江下游澄通河段天生港水道左岸,横港沙外侧长江主泓水域,紧邻已建华能南通电厂煤码头迁建工程,经南通华能电厂厂区与本工程的陆域相连接。码头工程地理坐标为东经120°77′,北纬32°01′,水路距上海吴淞口约105km,距天生港水文站1.2~1.3km。
本工程水域建设反L型码头一座,外档布置2个7万吨级煤炭泊位,泊位长度570m;内档布置2个5000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泊位长度405m;码头桩台长570m,宽28m,
输煤栈桥长1426.23m,宽9.8m,分为前引桥、主桥及后引桥三段,其中主桥跨越天生港水道,主桥上部结构为67+2×114+67m四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陆域利用码头后方天生港电厂现有2座贮料场及相应设施设备,新建输煤通道、检修通道、转运站等。
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输煤栈桥(主桥、前后引桥、交叉口、防撞设施、铺装及附属设施)、管带机栈桥(栈桥、交叉口、铺装及附属设施)、汽车引桥(汽车引桥曲线段、汽车引桥接地段、铺装及附属设施)、C05栈桥、生产与辅助建筑物(T2 转运站、T3 转运站、T4 转运站)、华能厂区范围内的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路、堆场及二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工程(土建)、绿色港口工程(土建)等。本标段所有安装工程,包括:供电照明工程、控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给水、排水、消防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绿色港口安装工程、设备取证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PHC管桩 。
2.2 交货期:2025年11月5起,以后订单通知时间为准。
2.3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街道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中交二航施工现场。
2.4 物资质量标准:
2.4.1.材料质量要求:1管桩混凝土强度等级:C80。
2.钢筋及焊条:
钢筋:φ为HPB300热轧钢筋,fy=270N/mm²。ΦHRB400热轧钢筋,fy=360N/mm².
焊条:与HPB300级钢焊接采用E43型焊条;与HRB400级钢筋焊接采用E50型。
3钢板:钢材为Q235B。
2.4.2质量控制要求:1管桩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GB13476-2023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23G409)的有关规定。
2管桩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原材料使用管理制度,用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按照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留样、制作、养护和检验,并建立混凝土试块留置台帐。
3管桩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对管桩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厂检验合格的应在管桩端部设置合格标识,管桩标识内容应清晰、完整。管桩生产企业在管桩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提供《预应力管桩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相应批次管桩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型式检验报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相应的生产资质 。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 / 。
(5)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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