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山县澳角中心渔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东山县澳角中心渔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东山县澳角中心渔港工程闽发改网审农业[2025]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东山县澳角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多方筹措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东山县澳角渔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
2.2 招标项目规模:(一)东防波堤:190米;(二)西防波堤兼码头:550米(外侧120米设1个3000t冷藏运输船泊位;内侧400米设8个600HP渔船泊位、60米设1个300t公务船泊位);(三)引桥:207米;(四)系缆岸线:392米;(五)旧堤拓宽:365米(另含旧堤拆除93米);(六)护坡加固:106.6米;(七)渔港综合管理中心:980平方米;(八)港池疏浚:9.92万立方米;(九)卸鱼棚:5145.6平方米;(十)渔港信息化工程、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环保工程、水电设施等其它配套项目。工程造价约为22028.65万元。
2.3 计划施工工期:共36个月。
2.4 招标范围: (1)监理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二个阶段工作; (2)监理工作内容及主要数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从开工始到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要求3.1 监理资质要求:①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监理业绩要求: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全国范围内的沿海码头工程或一级及以上沿海渔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漳 州市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中 心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8日 10:3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漳 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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