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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地址: | https://e.ytport.com:8000/EpointWebBuilder/pageRedirectAction.action?cmd=pageRedirect&locationurl=https://e.ytport.com:8000/&infoid=5af9b7f7-d89d-4a06-9352-a66c346f1fb0 |
项目名称: |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陆域形成完善工程(辅建区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 项目编号: | DC-2025-XM06-GCFW-005(重新招标第1次)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大铲湾港区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方式: | 其他 | 阳光采购平台项目编号: | 251FK0134970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项目概况: | 工作范围及内容如下: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施工期环境监测、运营期环境监测,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技术要求》,最终需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一)监测时间和频率监测阶段主要分为:施工期与运营期,监测时间及频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二)监测内容至少包括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红树林等四个类别项目监测,监测项目还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三)监测范围及站位1.施工期站位至少包含:3个水质,1个沉积物,1个海洋生物;红树林监测范围不小于填海项目周边200米,具体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每次监测断面不少于3个。2.运营期站位至少包含:2个水质,1个沉积物,1个海洋生物,具体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四)报告编制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分阶段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具体应符合相关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定期或日常监测报告应及时提交监测成果,存在异常的应当天反馈;每一阶段监测工作完成后或最终监测完成的十五天内提供最终成果。承包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定,且确保不侵犯第三人的利益。上述内容具体可参考《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辅建区新增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辅建区新增填海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且须符合各级政府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 ||
公告名称: |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陆域形成完善工程(辅建区海洋环境跟踪监测)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港电子采购平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6-10 10:00 | ||
公告信息: | 无 | ||
公告附件: |
标段/包名称: |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陆域形成完善工程(辅建区海洋环境跟踪监测)(重新招标) | 标段/包编号: | DC-2025-XM06-GCFW-005-A(重新招标第1次) |
报价方式: | 其他 | 采购控制价(元): | 660272.4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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