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 运 部 1#2#10# 泊 位 安 全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储运部1#2#10#泊位安全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储运部1#2#10#泊位安全综合整 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上海石化发〔202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储运部1#2#10#泊位安全综 合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路48号上海石化界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40.65万元(含税)。
储运部1#2#10#泊位安全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水运行业码头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证书;2020年以来有水运行业码头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负责人(结构(港工)、结构(金属)、装卸机械工艺、给水排水、电力电气)各一人,均持有相关专业 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水运行 业码头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 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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