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水煤浆输送管道安装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253 号、甬发改审批〔2022〕25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煤浆输送管道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66947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6.41 公顷。本工程装机规模为 3 炉 3 机,包括 2 台 410 吨/小时高温高压水煤浆锅炉、1 台 410 吨/小时高温高压天然气锅炉、1 台 15MW 背压式汽轮机、2 台 25MW 燃气轮机组(配余热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水煤浆路由、储运系统等辅助设施。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胡家墩地块(大榭石化厂区东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2.2 招标范围:包括规划2根DN300水煤浆管道及沿途敷设辅助设施,全长约3300m,设计流量为400m3/h。自兴发码头界区接位置开始至大榭热电南侧接口位置为止,运送物为成品燃用水煤浆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109.4358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22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水煤浆输送管道安装工程 (一)投标人: ☑3.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 联系人:竺工 联系电话:0574-5677734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何海鸥、胡孙杰、徐情情、叶雪琼、俞跃毅、王荣 联系电话:0574-87321998 电子邮件:/ |
文章推荐:
青岛市氢能产业园-规划纵二路提升工程、青岛市氢能产业园-规划纵四路提升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