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曹庙镇甄岗村农机综合服务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曹庙镇甄岗村农机综合服务中心 | ||
招标编号 | E341522001002689 | ||
标段名称 | 2024年曹庙镇甄岗村农机综合服务中心 | ||
标段编号 | E341522001002689 001 | ||
招标人 | 霍邱县曹庙镇人民政府 | ||
最高限价 | 5620068.33 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云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霍邱县新店镇万像皇家学府 44幢商铺119号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2024年 6 月 17 日 9 时 0 0分 | 计划工期 | 建设工期【 9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10】年。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方:霍邱县甄岗谷物种植家庭农场 成员方:安徽松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运营服务期【 10 】年 |
地 址 | 牵头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曹庙镇 甄岗村 成员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新店镇新店村街道北 | ||
投标报价(元) / 费率( % ) | 5243523.75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项目总监) | 李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皖 23423230792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周照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东湖码头仓储用房及配套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方:霍邱县元圩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成员方:安徽南淮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运营服务期【 10 】年 |
地 址 | 牵头方:霍邱县曹庙镇元圩村 成员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白莲乡街道 | ||
投标报价(元) / 费率( % ) | 5215423.41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项目总监) | 李道丽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皖 23421211484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许建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方:霍邱县鸿成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成员方:安徽铭洲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运营服务期【 10 】年 |
地 址 | 牵头方:霍邱县曹庙镇曹庙村 成员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河口镇河口街道永安西路 168 号 | ||
投标报价(元) / 费率( % ) | 5266004.03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项目总监) | 汪晓庆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皖 23421211805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晓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霍邱县曹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 霍邱县曹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方 先生 联系电话: 0564- 6884001 2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地址: 霍邱县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 刘股长 联系电话: 0564-2717089 3 、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 | ||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地址: 霍邱县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 刘股长 联系电话: 0564-2717089 2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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