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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内河港吴江港区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码头工程施工项目(重新公告)

·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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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内河港吴江港区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码头工程施工项目(重新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6-13 16:50:58来源:江苏省交通新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2024-06原文链接http://49.77.204.17:15194/OP/Frames/4f80120c-ff31-4be5-99ac-808abff1650c/ZTB/Index.aspx

苏州内河港吴江港区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内河港吴江港区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码头工程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吴江交港许字[2022]016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20553-55-03-564329,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盛虹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京杭运河右(北)岸支河石匠浜河道内,在石匠浜河道东岸顺岸式布置4个300吨级泊位,泊位总长度261m,泊位前沿水域宽度 61.6m,自河口往北依次为 1#泊位(普通散货泊位)、2#泊位(普通散货泊位)、3#泊位(普通散货泊位)、4#泊位(液体散货泊位)。码头侧结构采用现浇扶壁重力式+桩基基础结构,其中无轨道段顶宽1.5m,有轨道段顶宽2.5m。独立后轨道梁采用桩基+现浇轨道梁结构。对岸侧结构采用无锚板桩结构。码头前沿作业区场地采用现浇30cm 厚砼面层、3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层及20cm厚级配碎石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FZMT-SG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作业区场地、道路、安全设施、导助航设施、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境保护、疏浚、及相关临时工程等施工和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

计划工期:10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疏浚工程无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1月1日以来完成过1个300t及以上内河码头工程(应包含码头主体水工建筑物)施工项目(以《表5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

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2021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300t及以上内河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a、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且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4年3~2024年5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含0元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纺织科技示范园(西二环路1555号)

编:215228

话:0512-63578560

联系人:朱冬兰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塔4层429室

编:215021

话:0512-67626741/67629422-8010

箱:szjtsws@126.com

人:金健文、钱含冰、张立新

10.其他

10.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3)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10.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0.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7119时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71110时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11、特别提醒:

11.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告的信息为准。

11.2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窗体顶端

11.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11.4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以下简称《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由投标人自备。

11.5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 本次公告为苏州内河港吴江港区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重新公告,首次招标公告期间预约的投标人若拟继续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本次招标公告相关要求重新进行预约。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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