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大件码头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批准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2.2工程规模:建设5000吨级散货船、3000吨级杂货船以及特殊材料运输专用船靠泊码头1座,泊位长度145米,利用引桥接岸,引桥长179.3米,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3项目总投资:27846.9800万元。 2.4工程量清单预算价:16978.1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水域疏浚、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生产与辅助建筑物、给排水、消防、暖通、控制、安全、供电、照明、节能、通信、导航、环保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最终满足核电厂重大件设备运输船舶的靠泊需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计划施工工期:518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大件码头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自2019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3000总吨级沿海水运码头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杨航凯 联系电话:18358353705 电子邮件:yanghk@cnpe.cc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斌娜、刘晓红、陈彦、钱聪、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585597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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