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霞浦县沙江沙塘湾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等3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宁德市自然资源局,电话(传真):0593-2310005,邮箱:ndshyk@163.com。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霞浦县沙江沙塘湾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1.海域使用申请人:霞浦县时代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海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二、霞浦县下浒外浒避风锚地项目
1.海域使用申请人:霞浦县时代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海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三、霞浦下岐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1.海域使用申请人:霞浦县畅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1.霞浦县沙江沙塘湾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2.霞浦县下浒外浒避风锚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3.霞浦下岐陆岛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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