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
(2)建设单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南沙三期下游,港址地理坐标为113º40’E、22º40’N附近。
(5)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2个15万吨级和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1000万吨,泊位长度1232m;建设8个3000吨级通用内河驳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内河驳船设计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550万吨,泊位长度855.54m;建设6个3000吨级集装箱内河驳船泊位,其中北侧口门180m过渡段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集装箱海船设计建设,其余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内河驳船设计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50万TEU,泊位长度650m。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001
(3)联系人:林婷
(4)联系电话:020-83051032
(5)电子邮箱:linting@gzport.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3)联系人:徐鑫
(4)联系电话:022-59812345-8405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Gta7NHhK5YvXG-ydob-_Q?pwd=i6r7
提取码:i6r7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网络链接方式获取并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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