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阳江市阳江港广泰隆码头有限公司拟在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建设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5通用泊位码头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5通用泊位码头工程
项目位置: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
申请用海单位:阳江市阳江港广泰隆码头有限公司
用海概况:项目拟申请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申请用海面积35.5956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使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已备案区域)11.9022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3.6806公顷,非透水构筑物用海0.1034公顷,港池用海2.3175公顷,港池疏浚用海17.5919公顷,疏浚用海期限为13个月,其他用海期限为50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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