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是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的配套码头工程,位于南通港洋口作业区西太阳沙码头区人工岛北侧,拟建设1座15万总吨级LNG码头,可靠泊8万~26.6万m3LNG船,通过能力650万t/年。本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人民币
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包括LNG码头工程、疏浚工程、栈桥及引桥工程、控制室平台、码头附属设施靠泊辅助及缆力监测系统、码头附属设施供电照明系统、环境保护及安全防护设施、通信及交管系统、助航灯标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LNGMT-JL1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LNGMT-JL1标段:
监理部分:包括对上述LNG码头工程、疏浚工程、栈桥及引桥工程、控制室平台、码头附属设施靠泊辅助及缆力监测系统、码头附属设施供电照明系统、环境保护及安全防护设施、通信及交管系统、助航灯标设施等的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造价等和工程其他事项配合管理。
技术咨询服务部分:包括协助业主开展现场管理,承担业主负责的现场旁站、巡视、抽查等工作,协助业主进行技术方案、计划审查,并做好项目过程档案归档及整理,协助业主开展项目创优工作,协助业主开展质监、交工、竣工等验收工作。
2.3 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监理人员进场之日起算,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技术服务期从开工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其中:LNGMT-JL1标段监理部分对应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4)企业近十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10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新建工程的监理项目;
(5)人员资质要求:
5.1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水运工程)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十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系统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内担任过10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新建工程的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5.2咨询服务人员中,水运工程师中至少一人担任过10万吨级及以上高桩码头管理组(含监理)专业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安装工程师中至少一人担任过液体散货码头工艺安装专业负责人(含监理)及以上职务。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等级;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江苏国信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能源中心酒店2楼 | |||
联系人 | : | 刘秋成 | |||
电话 | : | 0513-69929031 | |||
招标代理 | :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 |||
邮编 | 210019 | ||||
联系人 | : | 杨海峰、单平平、王辉 | |||
电话 | : | 025-87715117、87715115 | |||
传真 | : | 025-87715110 | |||
: | js86531176@126.com | ||||
工作QQ | : | 2216480609 |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216480609。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三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6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或在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本公告8.联系方式)提交文字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凡超出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期限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均不受理。
9.7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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