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建工路港港航分公司泰山石膏(涡阳)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
建工路港港航分公司泰山石膏(涡阳)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
程水下挖方施工分包标段
程水下挖方施工分包标段 1 进行招标, 并于 2024-02-20 08:40:00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标段 ( 包 ) 编号: ACEG-202402108001001
标段 ( 包 ) 名称:建工路港港航分公司泰山石膏(涡阳)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水下挖方施工分包标
建工路港港航分公司泰山石膏(涡阳)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水下挖方施工分包标
段
段 1
招标人: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徽珀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 2024-2-21 起至 2024-2-24 10 时 00 分止
各投标单位如有疑义,请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请咨询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申诉: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
系电话: 0553-5816136 (邮箱: 349138916@qq.con );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安徽
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督部门提出,联系电话: 0553-5816396 。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
2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 、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 、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 1-3 年内参加安徽建工集团及所属单位
采购活动。
1 、捏造或歪曲事实;
2 、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 、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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