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续期申请情况公示。
申请用海情况:申请单位为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洪奇沥水道东南部,万顷沙西部;拟申请用海总面积1.7636公顷,其中码头用海(透水构筑物)面积1.1647公顷,停泊水域(港池、蓄水)面积0.5989公顷;拟申请用海期限为36年。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0日-2月9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在南沙区政府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电话39053247,电子邮箱:nsgzhlc@163.com。
附件:项目位置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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