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吉安港万安港区下村作业区货运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示下列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LCo0eKRAhDt8jmEJuDkqg 提取码:ubn9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需要查阅纸质版报告,可联系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建设单位办公地点查阅,查阅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人需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联系地址等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的关系,以及关心的环评内容。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3oKGF_F-6eEcwNgZ06p0w 提取码:txe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信函、电话、电子传真、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吉安市万安县赣港码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商务写字楼23楼
联系人:揭工
电话:0791-86611552
传真:0791-8662536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809号
联系人:龙工
电话:13979620148
邮箱:2161774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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