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本项目位于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包括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三期工程填海分期验收服务(面积约71.5公顷)和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一期工程北地块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填海验收服务(面积约24.5公顷)。
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填海(东港区)范围内约71.5公顷填海已完成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达到设计标高4.7米,具备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条件,且符合相关规划,将在填海竣工验收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用于盐田港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堆场和配套设施建设。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填海(东港区)剩余15.5公顷填海用于码头前沿作业带和配套设施建设,需要等码头及护岸工程2025年竣工后,才具备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条件。
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一期工程北地块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面积约24.5公顷,须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申请办理用海手续并完成填海竣工验收后,再办理用地手续。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并与国家、省、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沟通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及填海竣工验收同步开展。
为确保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一期工程2022年底全面开工建设,加快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因此为了实现年底开工的目标,需尽快开展本项目填海竣工验收工作。
二、预计采购时间
2022年10月-11月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资格;
(二)报价人必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海洋测绘资质证书(须提供海洋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应征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二)乙级及以上海洋测绘资质证书;
(三)供应商信息填报表(格式详见附件)。
上述文件提供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jiangh@ytport.com,本次征集递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12: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小姐,联系电话:0755-25290190
六、特别说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文件至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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