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码头铺法庭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澧县码头铺法庭重建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澧发改审[2023]238号,项目业主为澧县人民法院,招标人为澧县人民法院,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960平方米;同时包括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给排水、绿化及消防等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62.2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省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预算。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澧县码头铺法庭重建项目;
1.2.2 建设地点:澧县甘溪滩镇精华寺居委会;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澧县码头铺法庭重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960平方米,占地面积362.74平方米,共3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13.94米,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同时包括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给排水、绿化及消防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澧县码头铺法庭重建项目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8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6月08日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7日17时00分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yw.changde.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28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yw.changde.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3224277。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jyyw.changde.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3 本项目使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绑定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本公告内完成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下载,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常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9.4 本项目公告中所附招标文件为 PDF 版本,仅供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情况。如需投标,请下载招标文件专有格式(CDZF),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CDTF) 。9.5 项目招标文件遇有澄清时,将以澄清公告形式发布,澄清公告中重新发布 PDF 版本及专有格式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专有格式,以此重新制作投标文件。9.6 由于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7 开标时,遇有技术问题,请投标人理解并积极配合处理,保证交易活动顺利开展。9.8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应时间及开标地址以网站公示招标公告为准。9.9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 4 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澧县人民法院;
地 址:澧县澧浦街道政法大院;
联 系 人:姜鹏程;
电 话:0736-322242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择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和园小区13幢103-105号;
联 系 人:杨欢;
电 话:0736-7715598。
附件: 澧县码头铺法庭重建项目施工图cad.rar 附件: 澧县码头铺法庭重建项目工程量清单.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定稿).pdf 附件: [430723202308160015001001]澧县码头铺法庭重建项目.CD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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