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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进港航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4-06-05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5-440115-04-01-446932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进港航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进港航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满足10000吨级综合科考船使用,二期工程主要满足30000吨级综合科考船使用。
一期工程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61m,前沿设计底高程为-7.1m。回旋水域布置在码头的正前方,回旋水域直径为240m,进港航道及回旋水域底高程为-6.2m,进港航道通航宽度为90m。进港支航道考虑与东侧海事码头共用。本次招标范围为进港航道。

招标内容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进港航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进港航道工程(一期) 已由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440115-04-01-44693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工程名称: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进港航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2 工程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

2.1.3 建设规模: 本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满足10000吨级综合科考船使用,二期工程主要满足30000吨级综合科考船使用。

一期工程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61m,前沿设计底高程为-7.1m。回旋水域布置在码头的正前方,回旋水域直径为240m,进港航道及回旋水域底高程为-6.2m,进港航道通航宽度为90m。进港支航道考虑与东侧海事码头共用。本次招标范围为进港航道。

2.1.4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2.1.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工期,具体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2.1.6工程总投资约: 5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1)设计范围: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全部设计范围为根据批准的工可文件及相关专题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完成详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关于水运工程或相关行业设计深度的要求,竣工图编制满足档案验收要求,并保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验收,详见技术规格书。

(2)本此招标范围为进港航道工程(一期),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限于进港航道疏浚工程、回旋水域竣工前疏浚、导助航工程、临时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等。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3)工程承包方式:包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航标专项设计)、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

(4)承包人协助相关报批、报建、验收:承包人派出专人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海洋倾倒废弃物许可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2700万元或以上的包含沿海航道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水运工程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成员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录)。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例如:(主)**公司;(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3.3.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同时附上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逆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缴纳。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及对应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及对应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准)。

3.4人员资格要求(须由不同的人担任):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同时附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逆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缴纳;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项目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注:应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 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同时附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逆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缴纳;技术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注:应附职称证、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③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同时附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逆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应附资格证、职称证、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④安全员 :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同时附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逆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缴纳。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注: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水运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 设计 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水运从业单位( 设计 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6 财务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7.3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前期服务机构:中交四航局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量及相关专题报告等,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参与本次投标的前期服务机构中标无效。(该项不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公告发布 日期 (含本日): 2024 6 5 日至 2024 6 27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4 6 5 12 00 分;

截止时间: 2024 6 27 9 00 分。

5.3开标开始时间: 2024 6 27 9 00 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投标人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121号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 020-22036711

传 真: /

招标代理: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金安大厦北向1-10号房

邮 编: 510031

联 系 人: 谢工

电子邮箱: 47883429@qq.com

电 话: 18665653921

传 真: 020-83564381

2024年 6 5





附录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设计方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设计方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及主办和组织协调工作。

(施工方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

③ 若我联合体单位成为中标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收款的分工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工期(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工期,具体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2700万元或以上的包含沿海航道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水运工程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成员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录)。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例如:(主)**公司;(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3.3.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同时附上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逆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缴纳。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及对应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及对应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准)。 3.4人员资格要求(须由不同的人担任):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同时附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逆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缴纳;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注:应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同时附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逆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缴纳;技术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注:应附职称证、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同时附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逆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应附资格证、职称证、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④安全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同时附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逆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缴纳。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注: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在最新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水运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在最新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水运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2700万元或以上的包含沿海航道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水运工程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6-05 12: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7 09: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7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方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27 09:00:00

开标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121号

招标人联系人

高老师

联系电话

020-2203671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号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1866565392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港务局

联系电话

020-83050234

发布责任人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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