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揭阳 520 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 配套码头工程 油气回收设施EPC总承包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设施,地处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部沿海,位于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资深作业区内;本工程位于石碑山角石碑山灯塔南侧,紧邻中委广东石化项目原油码头。
2.2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规模为:
本工程原油装船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其包含油气收集系统和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油气回收装置设置在码头引堤根部陆域。考虑《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JTS 196-12-2017 要求的 1.25 倍系数后,本项目油气回收处理规模确定为 6000m³/h。油气回收装置尾气排放口设置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表,装置油气入口线和尾气排放口按规范设置手动采样口。本项目油气回收装置出口油气排放指标为非甲烷总烃≤20mg/m 3 、SO2≤500mg/m³、NOX≤120mg/m³、颗粒物≤120mg/m³。同时,NOx排放总量不超过1.077吨/年。厂界无组织排放NMHC≤4mg/m 3 。
2.3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暂定2026年9月30日)。
具体进度计划以批复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4建设地点:本工程地处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部沿海,位于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资深作业区内;本工程位于石碑山角石碑山灯塔南侧,紧邻中委广东石化项目原油码头。
2.5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6149 万元(含税)。
2.6 报价方式:以批复的基础设计概算扣除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和暂列金后的金额下浮 1% 做为暂估固定总价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报出下浮系数δ%,不下浮或上浮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报价降点系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如0.8%)。
2.7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业主委托承包商完成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储备库建设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设施项目(含船岸安全界面厂家成套设备的设计、施工及联调等内容)的设备材料的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质量保修期结束。其中,工程交工验收后配合业主进行竣工验收,直至油气回收设施投入使用;配合业主完成生产考核;完成EPC总承包工作范围内竣工资料的编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2)油气回收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见附表1)。
(3)依据中石油总部批复的项目基础设计文件,业主自采设备材料不在招标范围内。业主自采设备材料的设计、施工仍由承包商负责,承包商配合业主自采设备材料供应商的指导安装、现场调试等工作。业主自采设备材料的接卸、保管、倒运、安装仍由承包商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4)数字化交付。
(5)总承包商该提供的工作和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配合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完成其中有关部分章节,参加设计开工协调会、设计审查,按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修改设计文件;
2)工程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图、竣工图、三维数字化交付设计文件。
3) 编制主要设备技术询价书、参与技术谈判、技术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4) 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审查;
5) 采购工作范围内直至交工验收前的催办供应手续、装卸、运输、工地内外保管;
6)工作范围内的检查、检验;
7)工作范围内的制造和装配;
8)工作范围内的施工与安装;
9)工作范围内的性能试验:设计文件、规范和设备技术要求;
10)调试和验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规程》(JTS-202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建设项目预试车及工程中间交接、工程交接管理规定、》及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要求。
11)配合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配合发包人进行本工程性能考核;
12)总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进行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专项验收、备案、审查、审批、办理相关证件等工作;配合开展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档案等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13)整理与本工程工作范围内有关的文件;
以上工作内容涉及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统一考虑,不再额外单独计取。
2.8标段划分: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石油化工或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http: //125.32.26.40:8300)
3.2.1资质要求
3.2.1.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
(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压力管道安装中的工业管道安装GC1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20),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0】32号)文件的规定。
3.2.1.2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 化工石化医药 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具有 化工石化医药 行业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资质或炼油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资质。
(2) 具有 压力管道设计 许可项目 工业管道GC1 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3月9日)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年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2022年度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须提供 2020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日期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以成立年起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不满足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相同或类似于炼油或化工项目(含炼油或化工项目危化品码头)油气回收设施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1-3.5.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指炼油或化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6.2工程设计企业投标
(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开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指炼油或化工项目生产装置或储运工程的油气回收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业绩。
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开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符合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提供承诺。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项目经理、设计(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10.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10.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类(或标段)中投标;
3.12.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总承包单位。
3.12.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12.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3分包要求:允许分包
本项目设计主体部分和主体施工部分不得分包,其他专业工程分包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按广东石化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14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设计(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201 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 较大及以上 安全生产事故。
201 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 较大及以上 突发环境事件。
201 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 较大及以上 工程质量事故。
注:安全生产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为准;突发环境事件划分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办函【2014】119号文为准;工程质量事故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规定为准。事故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所记录的为准。
3.15农民工工资保障
承包人提供依法、依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书,包括承诺总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必须约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 5 日 1 8 时 00 分至 4 月 3 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5 月 1 7 日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3.7 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选择电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获取其在本项目/标段的汇款信息(包括汇款附言)。汇款附言为项目识别码,投标人汇款时需在汇款附言处准确无误填写,不得有错填漏填或者多填等,否则会被系统认定为未知来款,无法关联到相关项目/标段中,需业务人员联系财务人员进行查证和进一步处理。
投标人汇款完成30分钟后,在投标人界面将会更新该项目/标段已缴纳保证金金额。如未更新,则该笔汇款可能因汇款附言有误而成为未知来款。如有投标人遇到相关情况咨询反馈请项目负责人及时与财务人员和信息人员查证并协调处理。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 )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段庆峰/孙忠霞
联系方式:0663-7603275、0663-76030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黄佳婧/王锋
邮箱:zcgyc_wf@cnpc.com.cn
电话:0663-669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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