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上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路网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海上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路网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口市海上综合执法码头牺牲阳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一座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设施,新建码头岸线总长度896m(其中执法码头区岸线824m,保障区岸线50m,保障提升区岸线22m),共形成31个泊位(其中各类执法船泊位10个,执法艇公共泊位20个,保障泊位1个);航道疏浚土方总量约131.64万 m³。码头前沿作业地带面积1.622万m2,码头后方陆域总面积约8.041 万㎡(布置综合执法基地0.907万㎡、消防救援支队基地1.2万㎡、海警基地2.002万㎡、船舶保障区0.72万㎡、滨海通道0.289万㎡及配套路网2.923万㎡),总建筑面积约26339.66㎡。配套路网总长2071.294m(其中港内道路867.719m,市政道路1203.575m),围墙总长约1418m。绿化面积约5141.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码头工程、疏浚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道路工程以及室外水电、停车场、港区绿化、导助航等附属设施工程。
2.2 招标内容:
2.1本次招标的标的:牺牲阳极,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交付时间:暂定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4-12-30之前,具体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2.3交付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口市海上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路网项目施工现场。
2.4履约保证金:/
2.5支付条件:
1、整批交货,牺牲阳极材料到达交货地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经需方认可的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需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97%的货款给供方。
2、产品到达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口市海上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路网项目施工现场卸货完成后,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限三个月,待质保期满后且供货符合需方的要求后,质保金在3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给供方。
2.6最高限价:无
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财务状况表。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所提供的物资产品能够满足需方现场需求。
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3年内至少有1个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2 具体条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1.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资格审查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 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4.1 项至第4.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4-10 12:00:00至 2024-4-15 12: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供应商必须考虑全部满足我司招标公告要求再进行招标文件资料费转帐,否则转帐后经我方认定不符合,不接受报价,该费用概不退回。
公司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汇款后投标人应将汇款回单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邮箱zguangren1@cccc4.com,招标人统一开具普通电子发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4-15 12:0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4-20 12: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8.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鹏展
电话:02028031506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