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港区散货海关监管堆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港区散货海关监管堆场建设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备〔2022〕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港区散货海关监管堆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承担矿石堆场作业,建设规模为1个25.03万平方米的散货堆场,堆场内共布置3条斗轮堆取料机作业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一条为远期预留作业线)。本工程的堆场中转量为700万吨/年。堆场作业采用斗轮堆取料机,水平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工程总投资约3.8393亿元。
(2)招标范围
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港区散货海关监管堆场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负责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行政许可办理,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所有行政许可手续。
注: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周边项目的实施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最终的实施范围。
计划工期
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12个月内完工并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2)企业资质: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 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 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C、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7年5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至今,完成过1 个港口工程(码头工程或堆场工程)的 EPC 总承包项目;或同时完成过1个港口工程(码头工程或堆场工程)施工项目和1个港口工程(码头工程或堆场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以是两个不同项目)。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5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今,完成过1个港口工程(码头工程或堆场工程)的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联合体成员2017年5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港口工程(码头工程或堆场工程)的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当报送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对外公示。
3.1.4 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5 其他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5名。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企业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3.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预约并选定副联单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 (含200元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的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承斌 18796535977
招标联系人:周 敏 0515-81880094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编:211100
电话:025-52161262-8005、18061368096
联系人:张媛瑗
工作QQ: 1492118698
8.其他
8.1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 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 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 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15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公 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 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 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5 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 3 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 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8.7 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汇票、本票形式的,可以将原件提前快递给招标代理,且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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