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9-10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字(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阜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建设地点:阜城县阜城镇、漫河镇、古城镇、蒋坊乡、建桥乡、霞口镇、码头镇;3 、工程概况: 本项目拟对农村废弃物现状情 况进行整合治理,通过建设收储转运系统,集中处置的方法,结合县有机粪污处理对农村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新建一座资源化集中处置中心,建筑面积6000m2; 新建中转收集点7个,每个收集点建筑面积800m2; 购置打捆机10台、粉碎机3台、破碎机1台、翻抛机2台、小型收储车辆10辆、垃圾运输车5辆、大型转运车辆9辆。4、标段划分:九标段(霞口镇中转收集点);标段编号:HBJX-22122909十标段(码头镇中转收集点);标段编号:HBJX-221229105、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2 09:00至2024-03-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出,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 )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 ,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设备技术服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 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明标部分进行明标评审、对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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