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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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招标人──舟山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1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80-2032050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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