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内河港宜兴港区城西新港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已经批准,招标人为 江苏宜兴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宜兴市。
1.2.2项目规模:约40万元。
1.2.3招标范围:城西新港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查及报批等工作。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2投标人须具备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1.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投标人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1.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4.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3.4.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4.3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列入黑名单。
1.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法定国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1.4.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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