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滨海港区北区通用件杂货码头工程(水域部分)
施工项目BHJZHMT-SG1标段
钢管桩加工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参与项目盐城滨海港区北区通用件杂货码头工程(水域部分)施工项目BHJZHMT-SG1标段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钢管桩加工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建设规模: 新建1个5千吨级件杂货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4万吨级杂货船设计)、1个2万吨级挖入式港池重件泊位以及1个2千吨级件杂货泊位,泊位总长度438米。设计年通货能力102万吨。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盐城滨海港区北区通用件杂货码头工程(水域部分)施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疏浚工程、高桩码头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工程、照明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导助航工程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钢管桩加工采购,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钢管桩生产厂家,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5)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6)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具有钢管桩相关生产、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新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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