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辅建平台工程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蓝海新材料辅建平台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资金已落实,商品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当出现不一致时,以系统报价为准。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中国石油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的辅建平台,码头主要为进口乙烯等原材料。码头在南通市通州湾作业区一港池西侧南端,后方通过约1km管线桥连接后方公共管廊通道,公共管廊总长约16km,连接项目厂区。配套建设罐区所需的辅建平台基础结构也列入码头工程内容。本次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辅建平台部分。
(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共计174650立方米 ,共三个包件:
①包件-1:65500立方米,详见物资报价表;
②包件-2:52100立方米,详见物资报价表;
③包件-3:57050立方米,详见物资报价表;
(3)交货地点: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作业区,选址通州湾作业区一港池西侧南端,辅建平台位于码头后方,项目部现场需方指定地点(具体以实际沟通地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若出具近3年2022年至2024年内至少有3个中交或四航局的供应商品混凝土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优先考虑。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要求参与单位若是经销商或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授权,没有相关授权或证明资料,将给予符合性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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