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射阳河航道小中河交汇处护岸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阜宁中心,项目业主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阜宁中心,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射阳河航道小中河交汇处护岸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射阳河航道小中河交汇处护岸工程,位于盐城市阜宁县境内,护岸建设长度480米,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工程规模约150万元。
2.2工期:60日历天。
2.3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2)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航道护岸工程的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点击专项查询→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被执行人信息→点击查询,并将查询页面截图保存。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点击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输入被执行人信息→点击查询,投标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护岸工程施工项目或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②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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