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港主城港区荷塘旭升码头工程水上安全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港主城港区荷塘旭升码头工程施工水上安全技术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1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200万吨,泊位长度127m,宽15.2m。码头面顶高程5.7m,前沿底高程-6.2m。包括但不限于疏浚工程、码头工程、护岸工程、桩基检测工程、水池、变电所、导助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除以上内容外,工程还包括环保工程、控制工程、室外工程(给水、排水、电气、消防给水)、高低压配电工程、室外港区通信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为准。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内容主要为水上安全技术服务:
水上安全技术服务费用为按月包干。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江门港主城港区荷塘旭升码头工程施工作业水域,按招标单位施工现场的施工情况及施工进度共派出2艘符合海事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技术服务船舶在施工现场水域提供水上安全技术服务,投标单位所派的船舶应符合国家有关船舶主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并确保适航。
2、在招标单位施工现场所涉水域提醒、提示过往船舶及施工船舶注意航行安全,防止无关船舶进入施工作业区。
详见附件清单
2.2.2工期:暂估4个月,按实际为准
2.2.3地点:江门港主城港区荷塘旭升码头工程施工作业水域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
1.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船舶到达服务水域30日后,甲方支付30日技术服务费,后续双方应在每月对上月的服务时间和金额进行确认,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15天内一次性将相应费用支付给乙方。
2.水上安全技术服务结束,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服务天数将剩余的技术服务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在本委托书中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服务费,转入其他账户或现金支付均属无效,实际付款金额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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