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专题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专题论证项目已由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港管审备〔2025〕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总投资约39124.08万元,工程费用约26112.65万元,拟新建19个3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500吨预留),主要装卸货种为矿建材料、钢材、煤炭、机械设备、集装箱(轻工产品)及其他杂货等。陆域范围为码头前沿作业带及后方陆域场地,共分为南北两块区域:北区陆域占地面积约151亩,南区陆域占地面积约87亩(不含拟出让天华及鼎铖地块)。陆域布置有港内道路、堆场、仓库、综合办公区及相关港口配套设施等。本工程勘察工作已完成,由招标人提供勘察成果。现需对南区码头工程按工可相关许可及立项单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取得相关批复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拟分期设计本次仅对南区码头一期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规划为北区、中区及南区,内设有多家企业码头,船舶进出作业区密度及流量较大,根据南通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2025-2035),规划1座公用锚地供本作业区进出港船舶锚泊、编解缆、应急及智能调度管理,拟建设公用锚地位于洋吕铁路洋口运河大桥上游约560米洋口运河航道右岸,长度约100米为300DWT锚位。本工程需对公用锚地按工可相关许可批复内容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船舶智能调度方案设计。
2.2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即:YKG-NQMT-SJ标段。
2.3招标范围: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公用锚地工程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专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及现状码头结构检测与评估报告,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一期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安全生产条件及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职业卫生设计专篇、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期监测。以及公用锚地按工可相关许可批复内容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船舶智能调度方案设计。
2.4招标内容(工作量及主要成果):
2.4.1设计
(1)《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含公用锚地工程初步设计及船舶智能调度方案设计)》;
(2)《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公用锚地工程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专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
2.4.2检测
(1)《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现状结构检测与评估报告》
2.4.3专题论证
(1)《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3)《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节能评估报告》;
(4)《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及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5)《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6)《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职业卫生设计专篇》;
(7)《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一期工程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8)《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期监测》。
2.6计划服务期:
计划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结束时间:标段内的码头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
具体服务时间节点:
(1)初步设计(含专篇)周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取得初步设计批文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修改和完善后的施工图预算等;
(2)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及专题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还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3)企业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3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工程设计项目(设计项目的合同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同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还应承担过码头工程的检测项目。(投标报表表5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或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内河港口岸线是指除沿海港口岸线以外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沿海港口岸线的范围是指沿海、长江南京长江大桥以下、珠江黄埔以下河段及各入海口门、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下同)。
(4)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港口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3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的合同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投标报表表4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或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或2025年3月~2025年5月或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5)检测分项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检测分项负责人应由联合体成员委派)要求:
①拟派的检测分项负责人应具有水运工程(结构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分项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或2025年3月~2025年5月或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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