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北疆港区N9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天津港北疆港区N9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5〕70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将N9泊位及部分N8泊位改造为一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改造岸线长度为480m(结构改造长度506.4m),可满足1艘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停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部分码头结构拆除重建、港池及岸坡疏浚、导助航设施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具体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10万吨级及以上或码头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及以上船舶设计的码头升级改造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的签订日期为准,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证明性文件(原件)中应体现出规模)。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5年以上港口航道工程设计工作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承诺)。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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