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位置
工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2、工程结构、工程内容及主要工程数量
本工程新建1个10万吨级卸船泊位、2个5000吨级装船泊位,包括相关海域疏浚、桩基、上部结构、廊道及轨道、系船柱、橡胶护舷、护栏、止水带、导助航设施等附属构件。另有部分堆场建设项目,包括在已建成的5#、6#堆场之间新建5#堆取料机轨道梁,在6#堆场东南侧新建一条排水偏沟,6#煤堆场铺面(部分)、南侧防风抑尘网周边铺面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标的:为用于本工程的机械租赁,所需机械型号为25t汽车吊、50t汽车吊、85t履带吊、75t履带吊、45m天泵车、pc200挖掘机、20t压路机、装载机等,柴油招标人提供,具体项详见下文及工程量清单。所需机械应工况良好,机械状况满足现场作业要求,并向甲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持证操作人员,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租赁服务时间:租赁服务时间暂定为10个月,起止时间暂定为2025年05月至2026年03月,实际租赁服务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3租赁服务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2.2.4履约保证金:每月结算租金的3%。
2.2.5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末乙方将当月租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的计量单、工程量统计表、现场签证单等)交于甲方审核完毕后;甲方按照审核确认属于乙方当期完成租赁时间的部分,并按97%租金比例支付乙方。在无质量争议、租赁服务期结束后3个月内招标人与投标人办理完成结算,剩余费用30日内无息返还给投标人。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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