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大丰港区一期码头7、8号多用途泊位工程
系船柱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参与项目盐城港大丰港区一期码头7、8号多用途泊位工程已完成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系船柱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 。
建设规模: 盐城港大丰港区一期码头7、8号多用途泊位设计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工程、疏浚工程、装卸工艺设备、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环保工程、导助航工程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系船柱采购,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6)供应能力:符合招标人物资采购的供应要求。
(7)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类似材料的供货业绩。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每个投标人均需参与所有包件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并对其安全自行承担责任。
3.7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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