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六圩作业区 6 号、 7 号泊位涉河建设丁坝区域地质勘察 及物探项目 (项目名称 )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六圩作业区 6 号、 7 号泊位涉河建设丁坝区域地质勘察 及物探项目 标段 招标公告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六圩作业区 6 号、 7 号泊位涉河建设丁坝区域地质勘察 及物探项目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六圩作业区 6 号、 7 号泊位涉河建设丁坝区域地质勘察 及物探项目
1.2 招标人: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项目概况: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六圩作业区 6 号、 7 号泊位涉河建设丁坝区域地质勘察及物探项目,为扬州港 6 号、 7 号泊位码头区域岸坡稳定性评估及防洪影响补救措施专项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2.1 招标范围: 扬州港 5 号、 6 号丁坝水域及引桥局部陆域地质勘察及物探工作。勘察共布置勘探孔 10 个(取土标贯孔),布设为:沿 6 号、 7 号泊位码头 4# 、 5# 、 6# 引桥,水域、滩地、堤防(滨江路)迎水侧近堤脚、堤防(滨江路)背水侧近堤脚布设勘探孔。探明 5 号、 6 号丁坝形态和 5 号、 6 号丁坝之间崩窝处抛石范围,估算抛石量。具体详见勘察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
2.2 招标预算 ( 元 ) : ¥750000 (含增值税,税率 6% )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750000 (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4 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含办理海事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2.5 服务地点: 扬州港六圩作业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2.7 标段划分: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六圩作业区 6 号、 7 号泊位涉河建设丁坝区域地质勘察 及物探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仅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 3 )业绩要求: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完成过水利工程或码头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合同扫描件。
( 4 )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投标人在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5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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