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配套卸船
码头工程水工结构部分EPC总承包(A2-SG-EPC标段)工程项目
矿粉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需求项目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配套卸船码头工程水工结构部分EPC总承包(A2-SG-EPC标段)联合体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矿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配套卸船码头工程项目为新建洋口港区 21.7万m³LNG 卸船码头A2 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 26.6万m³LNG 船设计),码头长度410m,码头采用蝶形布置,由1座工作平台、1座25t汽车吊转弯平台、4座靠船墩、6座系缆墩及8座人行通道组成为高桩墩台结构。栈桥采用L型布置,长度约2870m,桥面宽15.1m,由1座控制室平台,13座补偿器墩,14座固定墩,29座标准墩、1座切换阀组墩、1座陆域桥墩及预应力混凝土箱型梁组成,为高桩墩台+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结构。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码头工程、栈桥工程、疏浚工程(包括码头前沿回旋水域和港池疏浚)、设备安装工程、航标工程、道路工程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矿粉。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招标材料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矿粉 | S95 | 吨 | 15000 | 符合《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17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供应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一般纳税人。
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生产商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在投标包含的区域内有产品供货能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经销商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投标人可代理不同厂家,但投标时需综合考虑各厂成本,投标报价表中所报价格必须为唯一价格且需注明代理厂家(原则上只允许1个厂家为主供应厂家,其他厂家作为应急备选供应厂家),且供应厂家(原材料产地)必须得到买方、监理、业主等单位或部门同意。
3.4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21-2023年审计报表),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具有专业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将样品送至项目部(样品需项目实验室见证取样),项目部检测不合格的取消投标资格;检测合格的进行封样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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