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7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南关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由苍南县发改局以苍发改投【202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苍南县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苍南县。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1#码头建设规模为客渡兼执法艇泊位1个。码头结构形式为浮码头,使用岸线50m,采用1艘50m×9m的钢筋混凝土趸船,趸船后侧设置25m钢引桥和25m钢撑杆,后接桥台(7m×5m),由引桥(宽5m)与现有后方防洪堤进行连接;2#码头建设规模为客渡兼执法艇泊位1个。码头结构形式为浮码头,使用岸线50m,采用1艘50m×9m的钢筋混凝土趸船,趸船后侧设置25m钢引桥和25m钢撑杆,后接桥台(7m×5m),由引桥(宽5m)与现有后方防洪堤进行连接。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概算建安费约1098万元。
2.3 计划施工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务必于2022年10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未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及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请参照企业诚信库入库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相关资料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3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相关基础资料的下载地址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
4.4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的工程招标提问区进行匿名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10月26日17:00前在网上答疑与补充区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门露天场地)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如果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现场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资质证书中登记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的,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则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6 应疫情期防控期间的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代表若到场的,还应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格式见附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会存在被拒收的风险。
5.7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或未在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或未处于投标状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电子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7.4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汽车北站交通大楼
邮 编:325800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577-5990105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府后小区5栋1单元201室
邮 编:3258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577-64795111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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