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港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XZGSDH-ABQZJ-CG标段、XZGSDH-DCQZJ-CG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港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1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交控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徐州交控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徐州港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主城区北部,顺堤河航道右岸,魏庄桥上游200米,顺堤河作业区一期工程南侧,陆域向西与铁路专用线顺堤河站相连。码头岸线位于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内。项目建设6个2000吨级集装箱泊位、4个2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及2个2000吨散货(粮食)泊位,泊位总长度1094.6米。建设集装箱重箱堆场面积约8.9万平方米,集装箱空箱堆场面积约3.8万平方米,件杂货堆场面积约6.9万平方米,仓库面积18.15万平方米,粮食简仓10.8万立方米,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面积约4000平方米。
(2)本次招标为徐州港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的配套工程,采购岸边集装箱起重机2台、MQ4025移动式门座式起重机1台、40t-40m轨道式U型龙门起重机1台、40.5t-40m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4台、40.5t-30m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2台。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成上述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工作,并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正常投入运行。具体时间待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供货地点:徐州市,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5)质量保证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不少于2年。
2.2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即XZGSDH-ABQZJ-CG标段、XZGSDH-DCQZJ-CG标段。
(1)XZGSDH-ABQZJ-CG标段招标内容为2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储保、配套件、安装、调试、验收、联动试运行、取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XZGSDH-DCQZJ-CG标段招标内容为1台MQ4025移动式门座式起重机、4台40.5t-40m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龙门式起重机、2台40.5t-30m轨道式集装箱龙门式起重机、1台40t-40m轨道式U型龙门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储保、配套件、安装、调试、验收、联动试运行、取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本次招标设备采购造价:XZGSDH-ABQZJ-CG标段约人民币3900万元;XZGSDH-DCQZJ-CG标段约人民币12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XZGSDH-ABQZJ-CG标段:投标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维修、改造)且类型须涵盖门式起重机,级别为A级;
XZGSDH-DCQZJ-CG标段:投标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维修、改造)且类型须涵盖门式起重机,级别为B级,同时须具有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40.5t 及以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即可)。
3.1.2企业业绩要求:
(1)XZGSDH-ABQZJ-CG标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1台40t级别及以上集装箱起重机的制造、安装、调试的业绩。
(2)XZGSDH-DCQZJ-CG标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同时完成过以下起重机的制造、安装、调试的业绩。
①1台40t级别及以上自动化(无人操作)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②1台40t级别及以上的门座式起重机。
注:①和②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
3.2同一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取其中2个标段。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4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除外),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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