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 高杆灯 (编号:SHJXJ-04-DG-2024195),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4 年 8 月 28日14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真实有效的职业健康体系证书(ISO 45001)、环境体系证书(ISO14001)、质量体系证书(ISO 9001)/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等。
(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近X年同类工程XX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3、 质量要求: 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国标要求及图纸要求,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根据材料基础结构图纸提供相应的预埋件 。
4、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询价单。
5、 预计供货时间: 2024.9.5已项目部实际要求为准) 。
6、 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丈亭镇龙南村中交三航项目部,收货人、联系方式:章佳鑫13958207387。
7、 计量及验收方式: 点数计量 。
8、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 固定 单价。
9、定价机制:(详见询价单)
10、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款所需票据齐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供方应无条件接受需方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产生的贴息费用由需方承担。
11.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5‰ 作为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供方所有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11.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供方所有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11.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2、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2.1投标人请于 2024年 8 月 29 日 14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2.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3、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4年 8 月29 日14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5.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 5 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
一、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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