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桃源澄源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PHC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桃源澄源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PHC管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苏州桃源农村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澄源码头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京杭运河右(北)岸支河澄安坝港内。拟建设 2 个 300 吨级泊位,含 1 个普通散货泊位及 1 个普通件杂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 65.7 万吨,泊位总长度 112m,泊位前沿水域宽度 35.2m,泊位后方建设 15 米宽码头作业区,后方场区建设道路等。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PHC管桩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招标数量:3540m。
2.3交货地点:1、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桃源澄源码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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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执行标准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PHC管桩 | φ800mm,单根20m | m | 3000 |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桃源澄源码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 |
2 | PHC管桩 | φ800mm,单根27m | m | 540 | | |
执行标准:PHC管桩应符合GB 13476-2009《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及23G409《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规定。 |
小 计 | 3540 | | | |
交货期:2024年8月至工程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供应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在投标包含的区域内有产品供货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以下要求应同时满足)
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5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2021年至今供应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