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
含煤废水处理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大唐华银株洲 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 大唐株洲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 ,最终用户为 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资本金 自筹 + 商业融资 ,出资比例为 3:7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含煤废水处理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集团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煤泥沉淀池附近设置 2 套 30m³/h 加药絮凝含煤废水处理设备和 1 座配套加 药及控制间,升压后的含煤废水由其集中处理,采用加药、澄清、过滤工艺,结 合排泥、反洗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含煤废水中的浊度。详见技术规范书。
备(储药罐、溶药箱、计量泵)、含煤废水提升泵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 )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或其它组织。
供货业绩:近 10 年( 2014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有 2 套单台机组 600MW 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用 加药絮凝处理工艺,单套出力 ≥30m³/h )供货业绩 ,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 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 内容页。
运行业绩:近 10 年( 2014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 1 套单台机组 600MW 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 备(采用加药絮凝处理工艺,单套出力 ≥30m³/h )运行满两年的业绩,在安装调
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证明材料须至少 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 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 验收证明 / 使用证明 / 回访记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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