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港口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专项债资金及由业主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地方海事发展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百润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 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3.建设规模: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 3699 万元;该项目拆除旧有趸船后,原址新建1个客船泊位和 2个工作船泊位,其中:客船泊位年客运量4 万人次;3 个泊位均采用浮码头钢趸船结构,趸船间通过钢质联系桥联系;同步建设业务用房、供水、供电等附属配套工程。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4设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元;
2.5服务期限:(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须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完毕后5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 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毕后5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但不限于)至交工验收为止,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规定履行中标人相应职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渔港/渔业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至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百润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冠浦路152号22#320室) 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确认
5.1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11月17日 17:30:00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地方海事发展中心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大楼11层 邮编:353099
电 话:18063701287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百润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冠浦路152号22#320室 邮编:350008
电话:18960839666
联系人: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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